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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收款算債權債務嗎

債務債權 閱讀(1.07W)
其他應收款算債權債務嗎

公司經營期間為了使公司資金得以週轉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或個人借款的行為就會導致公司債務的形成。公司債務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採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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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收款算債權債務嗎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餘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押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5、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6、預付賬款轉入;

7、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是企業的一項流動資金,屬於短期性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