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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後其餘債權人能平分對應債務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35W)

對於債權人來說,在法律上的權利都是平等的,因此大家都可以分到相應的錢和物,不過在分的順序上需要遵守法律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十八條

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後其餘債權人能平分對應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