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合同違約追償債務的訴訟時效是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1.85W)

一、合同違約追償債務的訴訟時效是什麼?

合同違約追償債務的訴訟時效是什麼?

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三年。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裡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

二、合同約定違約責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有約定違約責任的,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履行違約賠償責任。在實務中,確定合同違約責任採取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查明當事人確沒有履行合同的事實,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認定當事人的違約成立。

(一)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

2、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包括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和免責事由的法定性。沒有法律條款的明文規定,不能構成無過錯責任;同時,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不能免責。

3、特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不必過錯。在認定責任時無需受害人對行為人具有過錯提供證據,行為人也無需對自己沒有過錯提供證據,即使提供出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也應承擔責任。

(二)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情形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隻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違約,即使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條款,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對於由於合同違約所引起的追償債務的訴訟時效問題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提起訴訟時效最長不能超過三年,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提起的訴訟,法院是有權利不進行受理的,這是合理的行為,如果有特殊情況的當事人需要及時向法院提起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