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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違反借貸合同違約金數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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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違反借貸合同違約金數額是多少

《民法典》中違反借貸合同違約金數額是多少

《民法典》中違反借貸合同違約金沒有具體金額,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對違約金進行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對於民間借貸合同,法院對違約金數額明顯過高、違反民法公平原則或者有放高利貸規避法律嫌疑的,可以主動進行審查。在具體方式上,法官可以充分利用釋明權,告知當事人對違約金數額的高低享有合法的請求變更權,由其來決定利益的取捨。

二、借款合同與借貸合同有哪些區別

關於借貸合同與借款合同區別如下:

1、兩者的主體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貸款方只能是國家專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而借貸合同中的出借方和借用方,都可以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公民個人等。

2、兩者的標的物範圍不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比較單一,只能是貨幣;而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則包括貨幣和其他“種類物”。

借貸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數量的貨幣或種類物交付給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同等數量的貨幣或茼等數量質量的種類物歸還給出借人的協議。借用人一般要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按借貸標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借貸合同和實物借貸合同。按借貸合同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借貸合同;集體經濟組織與公民之間的借貸合同;國家銀行等金融組織與法人、公民之間的借貸合同。

所以說,《民法典》中借貸合同的違約金沒有具體的數額,但是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借貸合同時,可以在合同當中進行約定。但是當借貸合同當中的違約金數額超過或不滿必要限度的,法院在審理時可對違約金進行增加或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