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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保證人還需要履行其保證責任嗎

債務債權 閱讀(9.95K)
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保證人還需要履行其保證責任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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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務人死亡保證人還需要承擔責任麼?怎麼處理?

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

  第一,法律上設定保證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

  第二,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

  第三,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只要借款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那麼出借人就可以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裡所說的沒有履行,當然應該包括債務人的死亡所導致的沒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