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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錢我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02W)

一、有人欠錢我不還怎麼辦?

有人欠錢我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訴訟中最好由律師代理,這樣在證據鏈的準備上就會非常充足,勝訴的概率就會比較大,財產的執行也會更加到位,一般情況下最好由律師全權代理,直到執行完成,所以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可與律師就這一方面溝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不然律師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二、如何合法、有效地討回債務

1、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1)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2)要有債務人起碼的資訊資料。

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併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併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藉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蒐集債務人的資訊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蒐集其經營證照影印件、銀行帳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資訊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蒐集其身份證影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

(3)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於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瞭解其經營情況、瞭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於欠債的自然人,可以瞭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瞭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

(4)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製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在遇到對方欠錢且到了償還日期之後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可以說是處理債務糾紛比較好的一種方式,但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與證據。其中訴訟時效關係著法院是否會受理案件,而證據則會對案件的判決結果產生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