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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錢不還反而告欠錢人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8.69K)

一、有人欠錢不還反而告欠錢人怎麼辦?

有人欠錢不還反而告欠錢人怎麼辦?

1、欠款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如果欠款方不按照約定時間進行還款,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去要求判決還款。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對於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人民法院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人民法院依法立案之後,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該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束;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應該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束,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對於法院作出判決生效之後,欠款人依然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其他規定

1、催要欠款,最好採取法律手段,不要委託要帳公司。委託要帳公司利益是難以保障的。

2、對於到期欠債不還的,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3、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款。

欠錢不還反而起訴之後賊喊捉賊的情形在現實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對於債權人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其起訴,就要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證據無法收集完整,沒有形成證據鏈條,就會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