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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見證人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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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見證人是什麼意思?

借條見證人是什麼意思?

借條見證人是指證明民間借貸雙方借貸行為成立的人,見證人應該是與雙方當事人沒有利害關係的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五十三條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准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實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二、借條怎麼寫有法律效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借條的格式

借條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債權人為了能使得自己的債權得到更好的保障,可能在將錢借出去之前,會要求借款人聘請一個見證人,或者是所有權債務人提供擔保。需要注意的是,擔保人與見證人雖然可以是同一個人,但是兩者需要承擔的責任是存在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