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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是正確的?

債務債權 閱讀(1.74W)

一、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是正確的?

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是正確的?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取得財產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實而增加財產總額。不當得利的成立須以一方取得財產利益為首要條件,若僅致他人損害,而自己並未獲得利益,即使負賠償責任,也不構成不當得利。

2、他方受有損失:指因一定的事實,使他人的財產總額減少。若僅有一方獲利而無他方受損,則不能構成不當得利。此處的損失,既包括財產的減少,也包括財產的消極減少。財產的積極減少,是指現存財產的減少。

3、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不當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條件。即一方受損是他方獲利所致。

4、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指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是對於獲得利益而言的,並不要求取得權力或財產也無合法依據。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據,即使相對人受有損失,也不構成不當得利,如贈與。

二、不當得利如何起訴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受害人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要求不當得利受益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如果涉及的金額較小,自己走訴訟程式,只要證據齊全,能證明屬於不當得利。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辦理。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視窗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一定比例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原被告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三、不當得利之債如何處理

1、受益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用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僅以現存的利益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負返還義務。現存利益不限於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償,仍然屬於現存利益。

2、受益人為惡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受益人應當返還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時其利益已不存在,也應負責返還。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只有為惡意的,受益人返還的範圍應該以惡意開始時的利益範圍為準。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當得利大家可能瞭解的不多,指的是沒有合法的根據,或者是喪失了合法根據,然後被確認為是因致人遭受損失,然後獲得的利益,很多人不知道不當得利之債如何處理,此時我們是需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