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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起訴外省欠債人欠錢的行為?

欠款追討 閱讀(5.51K)

一、怎樣起訴外省欠債人欠錢的行為?

怎樣起訴外省欠債人欠錢的行為?

起訴外省欠債人欠錢的行為的方式是:可以選擇在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根據欠款金額選擇管轄法院的級別。因為對於民間借貸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權管轄。另外起訴流程主要是:準備訴訟材料,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安排開庭審理並判決。

二、起訴外省欠債人欠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訴訟最關鍵的在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要承擔不利後果。要證明別人借錢只有借據、收據、欠條這些證據還不夠,有借據、收據只是證明借款關係成立,但不能證明是否履行。所以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

①借據、收據、欠條;

②付款憑證,即款項轉移證明。只有能提供證據證明借款事實和款項轉移兩個事實,法院法官才會認定借款確實已支付,當事人的訴求才會被支援。如果確定要起訴應先諮詢律師,金額較大或對訴訟程式完全不瞭解應當全權委託律師代為專業訴訟,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債權。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三、欠款人是外地應該在外地起訴還是在本地起訴?

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的,法院會立案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們應該要選擇被告人常居地法院進行起訴。並且起訴需要滿足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這幾個條件才能被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