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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借貸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民間借貸 閱讀(2.89W)

一、供貨合同借貸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供貨合同借貸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6、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民間借貸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四聯擔保提示您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借貸要合法

合法的借貸關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

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時為人怎樣,信譽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過“有借無還”的不良信用“紀錄”,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於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

出現了借貸糾紛處理的方式基本上就是雙方協商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只要證據充足的話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肯定是可以打贏官司的,但是這個會浪費雙方的時間,所以說最好的處理方式還是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