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 閱讀(2.77W)

一、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實踐中在遇到合同糾紛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

第一、協商,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第二、調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

第三、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第四、訴訟,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二、異地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異地合同可能是因為對方當事人的異地的,也可能交易的標的物在異地,或者提供服務的物件在異地等等。合同糾紛發生後,因為是異地的原因,當事人可以通過電話、郵件、信函往來等方面,協商溝通。如果確實無法通過和解協商的方式解決,只能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的途徑解決。

如果合同約定管轄法院或者仲裁委在當地,則自然再好不過了,相對到外地起訴、申請仲裁,這將給當事人節省很多時間、費用。熟悉的司法環境,也對當事人有利,以免對當地司法實踐不瞭解而導致訴訟風險。

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則要根據法律規定,看是否應該在當地起訴,或者是否可以選擇在當地起訴,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儘量選擇在當地起訴。原因不再贅述。如果實在必須在異地起訴或者申請仲裁的話,建議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理,同時,我們建議,當事人一般應儘量委託當地律師應訴。

三、合同糾紛處理存在的風險

合同糾紛處理的環節,存在以下幾個主要風險:

1、未建立合同糾紛處理的有效機制,糾紛處理不當,導致單位利益受損;

2、未收集充分的對方違約行為的證據,導致單位在糾紛處理過程中處於舉證不力的地位;

3、為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能導致單位應享有的利益受損。

行政事業單位對於發生的合同糾紛,應當明確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及相關審批許可權和處理責任,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批准,相關經辦人員不能做出實質性的答覆或承諾。

如何處理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