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合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可以通過以下處理:
1、協商和解,合夥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夥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合夥當事如果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夥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夥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夥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