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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借款人失蹤或者死亡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1.7W)

一、逾期借款人失蹤或者死亡怎麼辦?

逾期借款人失蹤或者死亡怎麼辦?

欠款人失蹤可以報警的,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宣告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向法院提起訴訟: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典》第四十二條和四十三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二、欠款人死亡債權人向誰討債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綜上,欠款人死亡的,如果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遺產繼承,債權人可向欠款人的繼承人討債。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著民間借貸的話,那麼必須要及時的按照約定的還款期限還款,否則的話就是屬於一種逾期還款的狀況。那麼此時可以通過付費的方式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如果失蹤的話也是可以採取報警的方式來處理,如果有保證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