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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借款人失蹤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1.8W)

借錢的人失蹤了,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公告送達缺席判決,取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財產線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財產,用來償還所欠債務。如果借錢的人失蹤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繼而要求其財產代管人從其財產中撥付應當償還的債務。

民間借貸借款人失蹤怎麼辦?

1、在訴訟時效期限內果斷起訴債務人,及時將債權債務以判決書的形式確定下來。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公民的債權受到侵犯時,可以依據我國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記得有個案件的當事人當時諮詢這個問題時,說打官司還得出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等費用,最後還不能確定能夠執行回錢款來。所以就沒起訴,過了幾年,債務人回來了,再起訴時,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未支援其訴訟請求。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查封債務人相關銀行賬戶、被法院列為失信人,限制高消費",讓其在外寸步難行。

2、如果債務人長期下落不明,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繼而要求其財產代管人從其財產中撥付應當償還的債務。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詳細審查證據材料,看是否存在擔保人、保證人及共同借款人等情形。

若是存在保證人、擔保人、共同借款人等情形,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實踐中,債權人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一般都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綜上,假如遇到債務人失蹤的情況,最好不僅靠自己的力量去尋找債務人,也不能就此放棄債務。債權人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