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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個人債務 閱讀(2.14W)

一、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範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二、人死了,債還在嗎

債的消滅只有五種情況,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者債權人死亡,債依舊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講就是已經歸還了債務。

債的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比如債權人拒絕收受,或者債權人死亡又沒有繼承人繼承債務等,而無法向其還錢時,債務人將欠款交給提存部門而後債務清除。

債的抵消,可以理解為雙方互相向對方借了錢,則這部分的債務就抵消掉了。

債的免除是指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不需要對方還錢了。

債的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一般發生在企業合併的情況中。但也可以發生在民間借貸中,如兒子向父親借錢,而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遺產,此時債也會消滅。

除了以上這五種情況,人的死亡並不會導致債務消滅,因此人死後,繼承遺產的人要在遺產範圍內還錢。

三、繼承人如何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其次,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最後,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父母的債務作為子女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沒有償還義務的,除非此時對於負債父母與子女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否則的話子女有權拒絕替父母還債。當然,現實中子女替父母還債的情況比較多,因此很多人就認為子女是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