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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承擔父母交通事故責任嗎?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25W)

子女承擔父母交通事故責任嗎?

日常生活中,有時候父母會開著子女的車出門辦事,如果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父母沒有賠償能力,這個時候怎麼辦。這種情況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並不少見,因此產生的糾紛事件也很多。按照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那麼子女承擔父母交通事故責任嗎?下面本站小編幫大家分析下。

一、子女承擔父母交通事故責任嗎?

(一)如果父母沒有駕駛證,子女的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違法行為,要受到處罰:

1、罰款2000元,

2、吊銷駕駛證;

(二)如果父母有駕駛證,子女不會有違法責任;

(三)如果父母有賠償能力,子女不會有任何法規確定的連帶責任;

(四)如果父母無能力賠償,從倫理上講,子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通過這篇文章,很多人對子女承擔父母交通事故責任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法律上講,子女沒有承擔父母債務的義務,除非是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子女作為繼承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在倫理上,如果父母無法償還交通事故賠償款時,子女還是應該儘自己能力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