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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材料

抵押擔保 閱讀(2.48W)
抵押登記材料

隨著經濟的發展,購房提上了大多數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為了子女上學考慮,會買一些學區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購房糾紛有:過戶糾紛、支付糾紛、房屋質量糾紛以及承諾未履行的糾紛。由於二手房的交易會更加複雜和多變,因此,廣大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應詳細考察,慎重決策,並且簽訂一份條款完備的購房合同,這樣,才能歡歡喜喜地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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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個人抵押登記的前提條件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無司法查封、拆遷凍結,沒有產權糾紛,簽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註記抵押情況後退還申請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一)抵押人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以及影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影印件,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原件和影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

3、產權人未婚或離異的須提供單身證明;

4、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5、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6、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物價值說明或評估報告;

7、抵押人、抵押權人簽署房屋出租情況的說明(房屋如果已出租,需在辦理抵押登記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況);

9、以已購公房抵押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其中央產已購公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

(二)抵押權人提供材料:

1、營業執照影印件;

2、金融許可證影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4、抵押登記授權委託書;

5、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三)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四)抵押變更登記的,提交變更的抵押合同或補充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