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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轉讓或者抵押嗎

抵押擔保 閱讀(1.38W)
宅基地可以轉讓或者抵押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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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宅基地抵押是否可行?轉讓是否可以?

關於湖州宅基地抵押是否可行這個問題,有以下回答:
宅基地本身不能抵押,但是你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住房財產權。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個人不能對宅基地本身進行抵押貸款。但是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屬於農民個人財產,可以進行抵押貸款。
根據我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二)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徵地拆遷範圍;(三)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四)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併抵押及處置。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