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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抵押擔保 閱讀(1.69W)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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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抵押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抵押可以嗎?

我國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權辦理抵押貸款,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的問題,可以進行具體分析。在我國,房屋所有權轉讓一般實行“地隨房走”的原則,如果允許抵押房屋,那麼宅基地使用權也應該一併抵押。允許抵押農村宅基地,存在諸多問題。比如,因實現抵押權而喪失宅基地的村民,如果不能再次分得宅基地,其居住將難以解決。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農村居民在轉讓房屋後,將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在實現抵押權時,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賣,也將導致抵押權無法正常實現。因此,無論在集體經濟組織外部,還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均不得將宅基地使用權用於抵押。而且,不僅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則,由於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規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權人不能實現房屋的抵押權。實踐中以農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標的的,該行為應當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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