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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當事人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4.7K)

醫療事故發生後可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醫療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