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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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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哪些?

發生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哪些?

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三、醫療事故鑑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專家鑑定組應當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個體差異,作出鑑定結論,並製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鑑定結論以專家鑑定組成員的過半數通過。鑑定過程應當如實記載。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6、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等級;

8、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發生,醫院方面要承擔賠償責任,給患者賠償損失。如醫療事故嚴重,導致患者重傷死亡的,當事人還會被刑事立案。被起訴後,其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判罰。在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患者還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