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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醫生有刑事責任嗎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9W)

一、醫療事故醫生有刑事責任嗎

醫療事故醫生有刑事責任嗎

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一般是由醫療人員與醫療機構承擔,作為責任主體。醫療人員作為刑事責任主體,其行為特點是,主觀上有重大過失,對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關心;嚴重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範、常規;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醫療事故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醫療規章制度,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病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即行為人對“造成病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病人身體健康”的結果,在主觀上並不是出於故意而希望、追求或者放任的結果,而是過失造成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由醫務人員構成。

三、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是什麼?

醫療差錯,是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的行為。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

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區別在於所造成的後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後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後果。對於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醫療事故罪論處。

最後,醫生在進行救死扶傷的時候要求做到零失誤,因為醫護人員的失誤可能會導致患者重傷或死亡,此時醫生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在發生醫療事故時國家行政衛生部門或者人民法院相關部門會對醫療事故進行調查,確認醫療事故的嚴重性,從而決定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