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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糾紛護士應該怎麼做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1.8W)

一、發生醫療糾紛護士應該怎麼做

發生醫療糾紛護士應該怎麼做

在我國,醫療糾紛的問題是很嚴重的,它不僅僅會導致醫生與病人的關係變得很緊張,而且醫院裡的護士也可能在這個醫患糾紛中去承擔這個相應的責任,所以說它也是醫患關係中比較突出的一個環節,但是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護士對於醫患糾紛問題的發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由此可以見得,在醫患關係中,最麻煩的就是醫療糾紛問題了,所以說如果作為醫院裡的護士而言,遇見此事的話,我們需要做的第一就是要先安撫一下病人的情緒,並且我們應該積極與醫院的相關負責人聯絡。除此之外,醫院應該安排病人和醫生到一個安靜的地方來溝通協商這個問題,如果說在病房或醫生辦公室的話,這是應該會影響醫院的工作。所以接下來第三步,我們就應該在聽取對方的敘述這個醫療糾紛的過程中,我們對於其中結論性的東西,應該儘可能地去尋求專業的人員來回答,但是對於醫院授權的是一個例外。一般醫院的醫務處負責此事,他們有一整套執行程式,這樣的情況具體包括,申請鑑定,專家的迴避等等,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就是,維繫穩定是最主要的,凡是涉及到糾紛,一般都是醫患之間出現了不可調節的問題和矛盾,因此我們應該認真的處理這個問題。

此外,我們說對於醫療糾紛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了。我們說醫療糾紛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問題的處理是最重要的。因此,我們的各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理智對待,妥善去處理,以最大的保障醫患雙方的一個合法權利,同時也能夠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那麼我們具體應該採取什麼步驟呢?

第一步就是,在一起醫療糾紛發生後,醫院中專門負責處理醫患糾紛問題的工作人員首先應該要認真聽病人的意見建議,並且儘量保障和滿足病人對醫院提出的建議和請求;對他們提出的不能馬上給出答案的問題,應該明確的告訴他們醫院對此解決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步就是在我們接到病人向醫院提出的醫療事故方面的一個申訴之後,醫院中負責處理醫療糾紛的人,應該對此馬上進行調查,對那些自己不能判斷的醫療技術問題應儘快尋求相關學科的專家,進行一個初步的鑑定。如果鑑定結果不是屬於醫療事故,那麼護士應對病人耐心細緻的解釋鑑定結果的原因,讓病人予以諒解;但是如果說法院的鑑定結果是屬於醫療事故的話,那麼這種情況應該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賠償我們病人的精神和物質損失。

綜上所述,在發生一起醫療糾紛後,我們的醫患雙方都要保持冷靜,尤其是作為醫院的護士而言,是服務病人的天使,因此要儘量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關心幫助病人,並且採取行動儘量化解醫患糾紛矛盾的進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