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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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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在每個地方每個醫院都有可能發生,規範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當然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是非常嚴格的。嚴格的制度也為醫療糾紛的處理指明瞭方向。醫療糾紛的處理必須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嚴格的程式也是處理好醫療糾紛的保障,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說說具體的程式是什麼。

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是什麼

一、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是什麼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而現實中,訴訟往往是醫患雙方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患方在醫療糾紛中如何訴訟進行法律上的指導。

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後,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絡、投訴,要求影印診療病歷,並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包括診治病歷、住院病歷、手術同意書、會診討論記錄等所有資料),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後,患方便可選擇適用何種法律方式解決糾紛了。

2、訴訟。提起訴訟後,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後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範性、完整性,儘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

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這是醫療糾紛處理程式中最重要的一環,它決定了整個醫療糾紛訴訟的大局。說白了,打醫療糾紛訴訟其實就是打醫療事故鑑定!患方應認真對待,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儘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範。醫鑑會的專家們其實也是各醫院的主任醫師、醫學教授,他們對醫院一方有著天性的維護,故患方在《陳述書》中應一針見血明瞭的指出醫方存在的診療過錯,不給專家小組迴旋的餘地;如果患方在《陳述書》中不能指出醫方明顯過錯的話,專家們往往也會睜隻眼閉隻眼作出對患方不利的鑑定結論,這就象民事訴訟中不訴不理的原則。

4、賠償款的確定。醫療事故鑑定結果出來後,如認為構成醫療事故,患方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賠償款項,但要考慮到醫方的診療行為和患者出現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多大的因果關係,來確定醫方應承擔的責任。如某患者被確診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實,儘管醫方的診療失誤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醫方對患者的死亡負全部賠償責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會支援。所以患方應實事求是的分析醫方過錯程度來確定賠償額,避免盲目索賠,導致自己承擔過多的訴訟費用。在更多的時候,醫療鑑定結論是認定醫方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這種情況下患方應如何索賠呢?本律師認為患方可靈活應用《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原則,舉證證明醫方的診療行為存在瑕疵並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後果,以人身損害為由提起索賠。

醫療糾紛訴訟和普通民事訴訟不同,醫學原理和法律適用之間能否靈活運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護的關鍵。所以,醫療糾紛訴訟中患方應考慮聘請一位精通醫療糾紛處理的律師代理相關法律事務。

醫療糾紛處理流程: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影印封存病歷——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鑑定——(不服)申請再次鑑定——衛生行政區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不服)行政複議訴訟處理流程: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影印封存病歷——提起訴訟——第一次開庭(質證病歷)——委託醫療事故鑑定——(不服)申請再次鑑定——司法鑑定——再次開庭——判決——(不服)上訴醫療鑑定流程:醫患共同向市醫鑑會提起(或委託鑑定)——受理——交費——提交陳述書等材料——檢視專家名錄——選出需迴避的專家——專家隨機編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患醫各陳述15分鐘——退庭——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不服)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二、醫院怎樣防範醫療糾紛

1、注意各種醫學文書、相關資料的書寫與保管

由於舉證責任倒置,醫院在糾紛出現或者訴訟時有舉證的責任,所以儲存好各種資料就顯得至關重要。對此我們建議對以下幾方面嚴格要求:

①病歷保管方面,急門診病歷、住院病歷的保管,保持原始性。

②病歷記錄要完整、及時、真實。

③各種檢查報告單準確,正確發放和保管。

④各種同意書、委託書,患者拒絕治療、屍檢以及要求轉院的記錄儲存完整。

⑤各種處方及藥品、一次性用品入庫的登記以及各種產品質量合格證、企業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等儲存完整。

2、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我們建議醫院各臨床科室及廣大醫務人員在患者入院時要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具體要求有:

①、入院時患者疾病現狀的告知;

②、準備為其檢查的告知;

③、制訂治療方案及實施治療操作手術前的告知並簽字;

④、治療預後效果及併發症的告知,可考慮簽定協議書;

⑤、術中改變術式,增加手術專案的告知並簽字;

⑥、病重、病危的及時告知,並下達通知書;

⑦、明確死因、尸解、處理屍體時間的告知並簽字。

3、提高服務質量,改善醫患關係

據報道“40%以上醫療糾紛與醫務人員缺乏愛心、同情心、責任心有關”。另有統計表明:導致醫療糾紛的五項構成(服務、技術、患方、費用、醫德醫風)中,服務原因佔64.9%,由此說明服務質量與醫療糾紛密切相關,服務質量不高是醫患關係緊張的重要原因之一。現在人們的價值觀與消費觀發生了巨大變化,病人到醫院就醫已不僅滿足於疾病的施治,還要求有人格的尊重、人文的關懷、方便的服務、溫馨舒適的環境等,這些做到了,醫患矛盾相對較好地化解,醫療缺陷也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諒解。患者得不到這些滿足,就容易誘發醫療糾紛。所以醫院應提升服務的理念,切實做到以病人為中心,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務,改善服務態度,加強與患者的溝通,提高服務病人的意識與技能。

4、 購買醫療執業責任保險,轉嫁醫療風險

醫療糾紛的發生給醫務人員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給醫院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並且醫院正常工作秩序常受到衝擊,醫院管理者常常窮於接待、應付。醫院購買醫療執業責任保險可將部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減少醫務人員的心理壓力和醫院管理者的工作壓力,使他們吃下“定心丹”,安心工作,同時也減少醫院的經濟損失。醫療執業責任保險可以為醫院及醫生提供有利的“事後保障”。

5、強化醫院應付醫療糾紛的能力

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醫院醫療糾紛處理制度,包括醫療糾紛彙報制度、醫療糾紛討論制度、醫療糾紛現場保護制度以及全院對醫療糾紛事件的迅速報告制度,行政、保衛部門應通力協作,對於臨床報告的醫療糾紛事件,應該迅速、及時趕到現場,處理糾紛,防止事態的惡化。

6、爭取社會力量的理解與支援

注意與法律界人士、新聞媒體的交流與溝通。一方面可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也可從司法實踐中得到法院對醫療糾紛反饋的資訊,接受法律建議,及時發現醫務工作中的不足。有時新聞媒體不實的報道對醫療糾紛的處理起到了很大的負面作用,我們多注意與他們溝通,爭取他們對醫院的理解與支援,儘量使他們的報道客觀公正。

醫療糾紛沒有小問題,處理不好,再小的問題也會變成大問題。醫療糾紛的處理必須從源頭入手,分析原因,處理糾紛,此外還要對處理好的糾紛進行分析,分析糾紛發生的原因,為以後的醫療服務提供指導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