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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2.63W)

近些年來,雖然我國的醫療水平大大提高,但是也還是難以避免會有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療事故也就是醫療機構的人員在醫療活動的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操作而給患者帶來傷害的事故,那麼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

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

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

1、儘快封存複製病歷

病歷是醫療事故中最核心的證據,醫療事故的協商、訴訟、行政解決,主要是圍繞著病歷進行的,病歷是由醫療機構書寫並儲存的,發生醫療事故,如果不盡快封存複製病歷,那麼被醫院更改、隱匿、偽造幾乎是必然的。

複製病歷是法律賦予患者的權利,這種權利不須附帶如何條件,不要被醫院的各種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醫院可能以患者沒有出院、欠費等為藉口,拒絕、拖延患者複製病歷,此時需要據理力爭,必要時向醫院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在複製病歷的問題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錯誤的認識,他們認為,我還需要在醫院治療,擔心複製病歷之後影響醫院對自己的治療,顯然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醫院是個公共場所,治療措施一般需要經過許多環節,由多人進行,沒有哪個醫務人員會冒如此大的風險在您的治療上“偷工減料”,相反,由於您採取了行動,會使醫務人員在治療上更為關注。另外一些患者認為,反正複製封存也晚了,病歷肯定被醫院改動了,複製封存沒有什麼意義了,這種想法顯然也不可取,總體來說,病歷是很複雜的醫療檔案,短時間改得天衣無縫是不太容易的,所以為了避免院方進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不能因為晚了而不去複製病歷。

2、注意收集其他證據

在與院方進行交涉過程中,儘可能錄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聯絡方式,關鍵時候他們是可以作為證人的。

3、及時封存檢驗有疑問的輸液、輸血、注射、藥物。

部分醫療事故與輸液、輸血、注射、藥物有關,比如說輸錯藥、例如把硫酸鎂當成碳酸氫鈉給病人輸注,造成呼吸肌麻痺死亡的。不及時對這些材料採取封存檢驗的措施,將使關鍵證據永久喪失,無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4、不要拒絕院方屍檢的建議。

對稱存在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如果醫方已經建議做屍檢,那麼家屬應該積極配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拒絕或者拖延屍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所以如果患方拒絕,如果影響對死因的判定,需承擔不利的後果。

5、專業律師及時介入

醫療事故涉及醫學和法律兩大專業領域,極為複雜,如果沒有專業律師的介入,患者在與將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這方面有許多慘痛的教訓。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後,由於缺乏專業知識,致使鑑定結果對患方極為不利,但是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缺乏一個明確的類似訴訟的救濟程式,更改鑑定結論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無奈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