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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是什麼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1.83W)

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是什麼

發生醫療事故之後,一般要進行調查,再進行相關情況的處理。具體情況一般比較仔細。如果你遇到類似問題,可以看一下講解的內容,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

一、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是什麼

(一)對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進行調查。

1、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轄區內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 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

2、參加調查人員應包括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和有關醫學專家;

3、對事件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查證核實後,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對於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判定為醫療事故。對於因醫學科學的技術性、專業性和複雜性無法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或需要明確重大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損害程度的,應當交由市醫學會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二)對醫療機構報告的醫療事故進行稽核並逐級報告。

(三)受理當事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所在地的縣(市)區衛生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衛生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市衛生局處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為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③衛生部或本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患雙方當事人均可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醫方提出申請的可以是醫療機構,也可以是相關醫務人員,患方提出申請的應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應為死者近親屬。

3、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應以書面形式,並載明當事人相關詳細資訊。

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是什麼 第2張

4、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時效為一年。時效期的計算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損害之日算起。

5、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註明理由。

(四)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移交醫學會組織鑑定。

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填寫醫療事故爭議技術鑑定委託書,並將有關材料交由市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五)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作出的過程進行稽核。

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程式是什麼 第3張

(六)應雙方當事人請求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七)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做出行政處理。

總之,在你遇到此類問題時,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更多情況下,需要當事人自身對整個醫療事故有一定的認識,才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多地維護自己的利益。當然,具體的問題也需要具體的解決方案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