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養老服務>死亡殯葬>

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死亡殯葬 閱讀(6.98K)

我們國家雖然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很多地方的土地都沒有辦法開荒出來,所以可利用的土地還是非常的少,通俗的來說就是人均還是非常的少,所以國家對於土地的利用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關於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一、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

違法的,《土地管理法》明確禁止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墓地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前幾年,墓地買賣悄然成風,部分購買者作為投資,欲得到鉅額升值而不惜出重金購買。幾年後,得到的結果不是墓地格位沒有交付,就是無法轉讓沒有得到回報,準備索回已經交納的款項,但又考慮拘於合同的約定,無法實現權利。

實際上墓地買賣合同是無效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 二、 要進一步加強對公墓的管理,嚴格控制公墓的發展 (五) 嚴禁傳銷和炒買炒賣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確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價格,明碼標價;要憑使用者出具的火化證明(火葬區)或死亡證明(土葬改革區),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規範的安葬、安放賃證,建立嚴格的銷售、登記制度,嚴禁傳銷和炒買炒賣;要保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的緊急通知》再次強調“骨灰存放設施不是一般商品,要憑使用者出具的火化證明和死亡證明辦理購買和使用手續,公墓不得預售、傳銷和炒買炒賣,購買者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因此, 依據法律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無效合同。

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私人墓地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的,在很多農村地區經常會有私人墓地,而且佔地面積都非常的大,但是相關的管理還是沒有到位,所以也希望能夠在這方面得到法律的完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