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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濫用職權的表現有哪些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98W)

濫用職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超越職權,擅自決定或處理沒有具體決定、處理許可權的事項;
二是玩弄職權,隨心所欲地對事項作出決定或者處理;
三是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或者說任意放棄職責;
四是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正確地履行職責。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政機關濫用職權的表現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