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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權有哪些?

行政處罰 閱讀(1.06W)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會發生許許多多的麻煩事,那麼當我們自己身處於這些麻煩事情的時候,比如詐騙,被盜竊,當我們自己不能解決這些情況的時候,那就不免要去公安機關報警,尋求警察幫助。那麼說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權到底有哪些呢?

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權有哪些?

一、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1.警告

2.罰款

3.拘留

4.沒收違法所得

5.沒收非法財物

6.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

7.責令停產停業

二、什麼是行政處罰權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特徵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物件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三、哪些政府機關有行政處罰權

1.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2.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3.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 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 安機關行使。

4.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 內實施行政處罰。

5.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 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 人實施行政處罰。

6.受委託組織,但受委託組織應滿足一下條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 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

四、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式

1、公安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分局、縣(市)區公安局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實施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公安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 申辯。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證據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採納。公安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相信大家不僅僅是對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權到底有哪些有了瞭解,同時也對其相關的行政處罰範圍以及程式有了相應的瞭解,希望這些知識在大家需要的時候能幫到大家。如果大家還有其他問題也可以諮詢律師,做準確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