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徵信機構禁止採集的個人資訊有哪些呢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02W)

禁止採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資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資訊;徵信機構不得采集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的資訊和納稅數額資訊,但徵信機構明確告知資訊主體提供該資訊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並取得其書面同意採集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採集個人資訊應當經資訊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資訊除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資訊,不作為個人資訊。

徵信機構禁止採集的個人資訊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