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行政合同訴訟上訴狀怎麼寫?

行政訴訟 閱讀(2.34W)

一、行政合同訴訟上訴狀怎麼寫?

行政合同訴訟上訴狀怎麼寫?

行政上訴狀

上訴人(一審原告):XXX,性別:男,民族:漢,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梁平縣石安鎮刺竹村,郵編: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地址:梁平縣石安鎮XXXXXX,法定代表人:董XX,職務:鎮長。

委託代理人:李XX,副鎮長。

案由:上訴人因不服行政判決, 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請求:因被上訴人的工作人員失職及在執行職務中給上訴人造成的損失,應由被上訴人承擔行政侵權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理由:

上訴人與田XX與1995年6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務工時認識,1995年11月23日在被告處辦理結婚登記,婚後雙方感情不和。2000年1月6日,雙方在民政辦辦理離婚手續未果,第二日各自外出務工,後田XX便杳無音訊。2010年XX月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法庭起訴,要求與田XX離婚。福祿法庭經調查發現,結婚證上田XX的身份證號碼系無效號碼,由此上訴人才知道田XX是用虛假身份辦理結婚登記。被上訴人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由於當時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人員的失誤對田XX的身份稽核不嚴,導致原告之妻田XX身份不明。其行為違反了國務院《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婚姻登記應當由當事人提交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的規定。給上訴人造成了間接經濟損失。

《憲法》第41條第三款規定: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 權利。”《行政訴訟法》第67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 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為了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被上訴人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侵權賠 償責任,糾正其錯誤,特依《行政訴訟法》第58條之規定,向你院上訴,請求依法公正地審理此案,責成被上訴人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此 致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上 訴 人: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行政上訴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在當代的社會,關於行政合同如果發生一些糾紛的話,那麼可以到法院來提起訴訟,而訴訟一審判決之後對一審判決仍然不滿意的,還可以提起上訴,上訴是需要書寫上訴狀的,因此,症狀必須要書寫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