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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式是什麼

行政處罰 閱讀(1.57W)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如下: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等等。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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