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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 閱讀(6.21K)
怎樣行政複議
律師解析:申請行政複議的步驟如下:
1、確認執法機關已對你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通俗說,就是執法機關已經向你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
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
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影、照片均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複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
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複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
4、蒐集複議所需材料,包括:
個人身份證影印件(正反面均需影印)、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材料。
部分人認為行政複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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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到法定複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複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
複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覆是否受理。
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
複議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後才能作出決定的,還會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就會被視為放棄複議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複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
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