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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採用書面申請

行政複議 閱讀(1.09W)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採用書面申請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啟動行政複議程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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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只能書面申請嗎

申請行政複議不一定要以書面形式提出。

依據行政複議法規定,提出複議申請可以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書面形式,即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的據以請求複議機關啟動複議程式的申請文書;另一種是口頭形式,即不向複議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但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向複議機關申請提起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