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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不予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1.22W)
精神病人不予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能對精神病人進行行政處罰嗎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