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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符合復工條件但未辦理備案將導致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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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未經備案,一律不得復工,未經備案擅自復工或未按要求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後果的企業,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企業符合復工條件但未辦理備案將導致什麼後果

企業復工備案流程

(一)提交備案資料。認真對照《企業復工備案表》開展自查、自評,至少提前2日提出備案申請,填寫《企業復工備案表》《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並加蓋公章、簽字,傳送掃描件到指定郵箱。市復工申報程式上線後,統一通過該程式申請。部門實地檢查時提交《企業復工備案表》紙質版2份及《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紙質版1份。

(二)檢查稽核。有關職能部門實地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四個到位”,是否符合《企業復工備案表》11項防控措施。對不符合復工條件的,現場告知整改要求。整改後重新輪候檢查稽核。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須領取審批後的《企業復工備案表》,方可組織復工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四條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一)未按規定採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的;

(二)未及時消除已發現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隱患,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的;

(三)未做好應急裝置、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或者突發事件危害擴大的;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不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