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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與侵佔罪的區別有哪些

1、概念不同: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侵佔罪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2、性質不同:不當得利屬民事責任;侵佔罪屬刑事責任。
3、不當得利的取得,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侵佔罪有嚴格的犯罪構成要件。
4、特殊情況下不當得利也可以演變成侵佔罪。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不當得利與侵佔罪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