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當在收到書面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按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的評標結果有異議且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的,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覆;作出答覆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五條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