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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訴司法鑑定機構 | 投訴的範圍是什麼

司法鑑定 閱讀(2.69W)

如何投訴司法鑑定機構,投訴的範圍是什麼

司法鑑定程式在民事糾紛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司法鑑定的結果是直接影響到司法鑑定的結果的,不過司法鑑定可能也會出現一些問題,有時候是因為司法鑑定的結果不合理,也可能是其他的情況,那如果遇到司法鑑定不合理想要投訴司法鑑定機構的話要怎麼做呢,如何投訴司法鑑定機構,投訴的範圍是什麼呢?

一、如何投訴司法鑑定機構?

投訴人一般可向司法鑑定人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投訴,亦可向司法鑑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級司法行政機關,也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鑑定所設立投訴電話,並向社會公佈,並由專人負責受理投訴的接待、登記、受理、移送、建檔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訴人可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方式投訴,並具實署名。投訴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投訴內容應詳實、具體、明確,並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對於匿名投訴,也應進行調查處理。

2、司法鑑定所受理投訴後填寫《司法鑑定投訴情況登記表》,登記內容包括:投訴人姓名、性別、聯絡地址(住址或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接待時間、投訴事由、涉及人員、被投訴人違法的具體事實和相關證據材料等。

3、受理投訴機關對投訴人來訪或以口頭方式進行投訴的,應當熱情接待,認真做好筆錄,筆錄應交投訴人核對並鼓勵其簽名。

4、司法鑑定所應在收到投訴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對於不予立案的投訴,應在收到投訴的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答覆並說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行政機關處理的,應制作移送文書,並告知投訴人

二、司法鑑定機關接受投訴範圍

1、投訴人認為司法鑑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時在兩個以上司法鑑定機構執業的

(二)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執業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鑑定委託的;

(四)違反保密制度和迴避規定的;

(五)拒絕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監督、檢查或者向其提供虛假材料的;

(六)因嚴重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登記的;

(八)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絕出庭作證的;

(九)故意做虛假鑑定的;

(十)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的;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鑑定存在不合理現象或者不合法現象的話我們都會想要對其進行投訴,但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進行投訴的,投訴也有相關的範圍。如何投訴司法鑑定機構事很多人心中的疑問,雖說上文已經給出解答,但其實不同的地區可能有不同的投訴方式,這也是我們需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