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當予以追訴。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立案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