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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婦女賣淫罪能否判緩刑

緩刑一般適用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組織賣淫罪一旦構罪,起點刑罰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組織賣淫罪一般不能判處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協助組織賣淫罪】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婦女賣淫罪能否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