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被指控服刑期間犯罪 | 證明不了怎麼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指控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犯罪的,如果證據不充分、犯罪事實不清楚的,應當判處無罪,執行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被指控服刑期間犯罪,證明不了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