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權委託親友為自己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可以委託自己的監護人、親友擔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權委託親友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