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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通知書上的罪名還會改嗎

會。公安機關提交申請逮捕決定書,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有逮捕的必要,會決定逮捕,公安機關負責執行。逮捕的罪名不代表就是檢察院移送法院審查起訴的、也不代表法院最終判決的罪名,具體需要看案件的證據。
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刑事訴訟法明確對司法機關變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沒有設定程式規制。實踐中,司法機關罪名變更包括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中擬定罪名的變更,也包括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對公訴機關或者自訴人指控罪名的變更。

逮捕通知書上的罪名還會改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241條第一款第(二)項

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按照審理認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