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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5天還沒批捕還會逮捕嗎

刑事訴訟 閱讀(9.55K)

視具體情況。刑拘最長是37天,要看公安報逮捕的時間,檢察院在收到公安報送逮捕的材料後,七天內要作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異地執行拘留的,應當在到達管轄地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將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拘35天還沒批捕還會逮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