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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後家屬可以見嫌疑人嗎

被逮捕後家屬不可以見嫌疑人,只有辯護律師可以見到。犯罪嫌疑人在判決書生效前,是不允許與家屬會見的。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辯護律師,其他人都是不允許探視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親屬可以委託刑事辯護律師。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辯護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被逮捕後家屬可以見嫌疑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