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