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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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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職務侵佔罪是隻能由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構成,如果犯罪主體不是這些人的話,則就不能認定構成職務侵佔罪。實踐中,此罪的量刑標準各地規定的是不一樣的,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北京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的內容,供你參考。

一、職務侵佔罪該怎麼量刑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職務侵佔最新數額規定

按照《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來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綜上,現行最新司法解釋關於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職務侵佔罪的犯罪行為主要表現為利用自己的職權,非法侵佔公司的財物。此時在對犯罪分子進行處罰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其犯罪數額,這也就是各地最大差異的地方。要是你看了上文還是有疑惑的話,建議你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