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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槍案辯護詞怎麼寫?

刑事訴訟 閱讀(9.55K)

非法持槍案辯護詞怎麼寫?

一、非法持槍案辯護詞怎麼寫?

持槍案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員):

某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被告人家屬的委託,並經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擔任王某某非法持有槍支一案的一審辯護人。接受委託後,律師通過會見被告人、查閱案卷材料等大量認真細緻的工作,庭審過程中,又認真聽取了法庭調查,對案件事實有了充分的瞭解和掌握。在此基礎上,依照事實和法律,提出如下辯護意見,誠望法院能夠採信: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現就對被告人應予從輕處罰提出量刑方面的意見。

1、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好,主動坦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在整個偵查起訴,包括今天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人都能夠積極配合,主動交代犯罪的事實,認罪服法,並無任何隱瞞之處。

2、被告人無刑事犯罪記錄,屬於初犯,可以酌情從輕進行處罰。

3、被告人持有的槍支是單管獵槍,殺傷力較小。根據某某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出具的滬公物鑑(檢)痕字的檢驗報告,被告人持有的是單管獵槍,並不同於殺傷力大的軍用槍支,因此可以考慮對其判處較輕的處罰。

4、被告人持有槍支的時間較短,未造成任何危害後果,且涉案槍支已經被收繳,可以酌情從輕進行處罰。根據被告人的供述和查明的事實,被告人持有槍支的時間不到三天,即從2015年3月4日凌晨到2015年3月6日下午。在持有槍支的這段時間內,被告人並未造成任何損害後果,也未攜帶槍支出入公共場所。到案後,被告人的涉案槍支已經被收繳,將不再產生任何社會危害後果。因此,可以對其從輕進行處罰。

5、被告人具有嚴重疾病,不適宜長期羈押。被告人在看守所期間感染了肺結核,已經轉到某某市監獄醫院隔離治療。因此,為了不使被害人的病情加重,也為了更好地利用司法資源,不適宜繼續長期羈押下去。

總之,雖然被告人非法持有槍支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規定,理應受到刑罰的懲罰。但是縱觀整個案件的情況,考慮到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造成的損害後果較小,社會危害性較輕,更重要的是被告人患有嚴重的疾病,不適宜繼續關押。為了體現刑法的人文關懷,更好的改造教育犯罪分子,建議對被告人判處緩刑處罰。

此致

某人民法

辯護人:

年 月 日

二、非法持槍犯罪怎麼判刑?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定場。

綜上所述,當事人因為非法持有槍支被起訴的,辯護律師在庭審階段應當出具一份辯護詞。其中可以圍繞當事人持槍情節十分輕微、認罪悔罪態度好、當事人患有疾病需要治療等方面,提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在提供辯護詞的同時,也應當準備好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